有生物汽油吗(生物柴油和汽油)

图片由湟源县公安局提供甲醇燃料是一种液体燃料,具有易燃、有毒有害特性,其蒸发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或者高温易引起爆炸,属于危险化学品。这种危险化学品,很多人避之不及,但是也有人却非法储存、运输,将其作为赚钱的门路。近日,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对湟

有生物汽油吗(生物柴油和汽油)

图片由湟源县公安局提供

甲醇燃料是一种液体燃料,具有易燃、有毒有害特性,其蒸发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或者高温易引起爆炸,属于危险化学品。这种危险化学品,很多人避之不及,但是也有人却非法储存、运输,将其作为赚钱的门路。近日,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对湟源县首起非法经营生物燃料案决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久前,湟源县公安局西片区案件办理队接到湟源县应急管理局移交线索,称有人在湟源县申中乡某村非法储存生物燃油,接到线索后,西片区办案队民警立即对该线索核查。顺藤摸瓜,民警找到了存储生物燃料的地方,涉案人郭某在村子里租赁一间民房,民房内有多桶液体,经民警初步判断桶内应该为生物燃料。将液体取样后,经鉴定主要成分为甲醇,院内储存的液体量达600千克。

郭某储存这么多甲醇做什么? 经过调查得知,郭某从西宁某地一生产甲醇的公司购买大量甲醇,用车将甲醇运输到租住地,然后在租住地内给购买回来的甲醇兑入一定量的水,将水混合后,郭某又将甲醇拉到湟源县城售卖给一些餐馆,餐馆则用甲醇当做燃料,成本较低,因此郭某的甲醇十分畅销。

就这样,郭某从生产厂家购买成分较高的甲醇,然后回家兑水,再售卖给餐馆,以此来赚取一定差价从中获利。

为了核查线索,准确找到买方,办案民警发现郭某售卖的一些餐馆早已更名、转让,老板都已换了几茬,为及时固定证据,民警克服案发时间跨度大,调取大量的账单,一笔笔作核查,因涉案量大、金额大,湟源县公安局西区办案队及时申请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犯罪嫌疑人郭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1项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过长时间调查,查实郭某非法经营数额43万余元。

目前,此案已办结,移送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湟源县公安局西区办案队负责人许宗杰告诉记者,此案中所谓的生物燃料甲醇,在日常生产、运输、使用中具有安全隐患,但当前绝大部分的商业用户对此毫不知情,不具备相应的安全使用技术标准。然而,由于燃料价格低廉,一些商户难抵诱惑,容易贪小便宜吃大亏。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均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国家批准后方可从事。犯罪嫌疑人郭某未经国家准许,在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存储、运输、销售系危险化学品的甲醇燃料,严重危害社会生产经济秩序,其行为属于法律规制的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应予严惩。(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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