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新规: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汽车维修新规: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新闻】1月6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1、明晰数据归集范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指导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者做好维修电子记录

汽车维修新规: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新闻】1月6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是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1、明晰数据归集范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指导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者做好维修电子记录数据上传工作基础上,组织做好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工作,积极引导《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中明确的汽车综合小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业务的专项维修经营者,于2022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2、规范数据时效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汽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系列标准,在完成费用结算后实时、准确、完整上传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提高数据上传时效性。要加强对新开业汽车维修经营者的数据管理,提醒经营者在完成经营备案后,及时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传输数据。

  3、提升数据传输质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布符合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要求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或手机APP名录,方便汽车维修经营者自主选择使用,提升数据填报的便利性、规范性。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通数据特异值自动提醒等服务功能,便于数据核对校验。对于存在数据造假、漏传等行为的,要及时督促相关汽车维修经营者予以整改。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55329918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1buycar.cn/39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