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自动驾驶责任 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8月1日实施

明确自动驾驶责任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8月1日实施【新闻】7月25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将在2022年8月1日起于深圳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明确自动驾驶责任 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8月1日实施

  【新闻】7月25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将在2022年8月1日起于深圳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智能网联汽车

  作为国内首部设计智能网联汽车的法规,该条例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也是我国第一次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条例。《条例》从道路测试、准入登记,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等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进行全链条立法,全力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扫除法律障碍。

深圳公布相关法规

  对于当前越来越多车辆配备了自动驾驶技术,并且不少企业还在测试无人驾驶车辆这一现象,《条例》规定,如果智能网联汽车配备完全自动驾驶系统,那么就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但是,对这种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的行驶路段是有要求的,只能在划定的区域和路段行驶。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在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认定缺乏必要法律依据这一问题,《条例》按照实际情况的不同,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了三种情况进行立法规定。一是智能网联汽车在驾驶过程中,在车内有驾驶人的情况下发生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驾驶人承担;二是车内无驾驶人由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完全自动驾驶期间发生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三是如果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损害,根据法规,车辆持有人或驾驶人,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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