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个人成绩查询科目一(交管12123成绩查询科目一到科目四)

以下是新的一期一周交管热点咨询TOP31、如何查询自己的驾考成绩?学员可以本人带好身份证于工作日前往车管所各考场或者观山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若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证,也可以就近前往报名驾校通过驾校申请的“交管12123”证书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如何取消预约成功的驾考记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

以下是新的一期

一周交管热点咨询TOP3

1、如何查询自己的驾考成绩?

学员可以本人带好身份证于工作日前往车管所各考场或者观山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若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证,也可以就近前往报名驾校通过驾校申请的“交管12123”证书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如何取消预约成功的驾考记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不包括节假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 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请取消考试预约的,直接予以受理;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的,告知申请人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3、哪些情形会造成驾考成绩作废?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试作弊的,应当中止考试,收集、固定物证、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经审核确认的,取消作弊考生的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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